30.42

如有下述任何建议,发行人必须事先通知本交易所:
 
(a) 更换债券持有人的受托人;或
 
(b) 修订信托契约;或
 
(c) 修订可转换上市债务证券的条款(因应相关条款而自动生效的修订除外)。
 
在本交易所指示是否会对有关变动施加条件前,发行人不得进行任何建议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