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8

上市文件须包括以下各项:
 

(1)《GEM上市规则》第29.04条(免责声明)及第29.05条(GEM特色)规定列载的声明;
 
(2)根据《GEM上市规则》第29.09条附录D1C所载的指定资料;
 
(3)有关风险因素,并须考虑到《GEM上市规则》第29.12条所载事项;
 
(4)

所有就初次申请上市的债务证券(并非发售予现有股东)而刊发的上市文件,其首要原则是必须载有根据发行人及(如属担保发行)担保人及寻求上市债务证券的性质属可协助投资者分别对:
 

(a)发行人及(如属担保发行)担保人的业务、资产及负债、财政状况、管理、前景、溢利及亏损;及
 
(b)该等债务证券附有的权利及买卖安排作出精明评估所必需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