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0

上市文件刊载的盈利预测所包括的期间,一般应与发行人的财政年度一致。假如在特殊情况下,盈利预测期间以半年为期,该半年的中期报告须经审计。非以财政年度或半年为期的盈利预测期间将不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