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16 14.18 › 14.17 上市发行人用作盈利比率及收益比率的盈利(见《上市规则》第14.13条)及收益(见《上市规则》第14.14条)数字必须为帐目所载的数字。若上市发行人在前一个财政年度已停止其一项或多项营业活动,并已根据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纳的适用会计准则于帐目内另行披露已停止业务的盈利及收益,则本交易所或可接受在计算有关盈利比率及收益比率时可分别不包括该等盈利及收益数字。 ‹ 14.16 1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