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次修订

更新日期:  10/12/2010
 
关于《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订户通知

第三十六次修订

 
敬启者﹕

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
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

 

谨附上《创业板上市规则》重印各页。重印各页涉及的规则修订包括:-

  • 准许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采用内地的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及
  • 准许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为上述发行人提供服务时,采用内地审计准则。

存档指示亦同时附上。

生效

修订自2010年12月15日起生效

按此浏览有关的修订条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科主管
狄勤思 太平绅士 谨启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