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7

就《上市规则》第14.26条而言:

(1) 某一实体的资产总值是下述两项之较高者:

(a) 于该实体帐目内所披露其股本应占的资产总额的帐面值;及
 
(b) 《上市规则》第14.27(1)(a)条所指的帐面值,并按照该实体最近期发表的资产估值作出调整,若该估值是于帐目发表后才公布;及

附注: 这规则通常适用于物业、船只及飞机的估值。
 
(2) 某一实体的盈利及收益的价值是于该实体帐目内所披露其股本应占的盈利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