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51[已删除] 中期报告 › 18.52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5年12月30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保险公司及船务公司均无权引用《公司条例》附表10第III部条文给予的权益。 ‹ 18.51[已删除] 中期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