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B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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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而必须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80条,上市发行人的半年度初步业绩公告、会计年度初步业绩公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必须至少包括下列的集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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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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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产负债表的下列资料(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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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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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50B(1)及(2)条所规定的资料外,上市发行人的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必须包括根据发行人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准则规定的分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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