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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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须有足够的业务运作(不论由其直接或间接进行),或拥有相当价值的有形资产及╱或无形资产(就无形资产而言,发行人须向本交易所证明其潜在价值),其证券才得以继续上市。
注: |
未能符合第 13.24 条规定的发行人的特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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