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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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规则中的「重复申请」(Multiple Applications)是指同一人作出超过一项申请或一人申请认购证券的数目超过可供公众认购的证券总数的100%(不包括可供配售的任何股份)。如发售包括配售及公众认购部份,可供公众认购的股份是指配售组别与可供公众认购组别在任何转拨前的初步分配予公众人士认购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