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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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GEM上市规则》第7.13条所规定外,倘上市申请人建议其会计师报告拟按《GEM上市规则》第7.12条所指的准则以外的其他准则制订,则上市申请人必须事先获得本交易所的批准。有关批准只会在特殊情况下给予。若给予批准,本交易所通常会要求报告中载有与《GEM上市规则》第7.12条所指的任何其中一种准则比较的重大差异(如有)所产生的财政影响的声明,以及申明任何披露资料方面的重大差异(如有)的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