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8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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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本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因此,发行人须在其上市文件及通函中作出适当的忠告及披露,而在无损本条的一般性的原则下,应参考《创业板上市规则》第2.2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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