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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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保荐人代新申请人向本交易所呈交上市申请时,必须按照《上市规则》附录十七所载,向本交易所作出承诺及有关其独立性的陈述。

(1) [已于2013年10月1日删除]
 
(2) [已于2013年10月1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