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07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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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市委员会或上市(覆核)委员会对下列任何事宜作出的任何决定而言,上市上诉委员会将作为覆核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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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新申请人-不适合上市 如上市委员会拒绝新申请人所仅持的理由是新申请人或其业务不适合上市,新申请人有权将上市申请提交上市(覆核)委员会作覆核,以及再进而提交上市上诉委员会作最后覆核。上市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将是最终裁决,对新申请人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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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于2007年1月1日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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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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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复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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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上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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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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