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修订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5年05月06日 至 2025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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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修订
 

2025年5月
 

有关《指南》的修订
 

我们对《指南》作出修订,以纳入以下指引:
 
(1)允许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可以选择以保密形式提交上市申请;
 
(2)生物科技公司及特专科技公司在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时,将被视为已满足《主板规则》第八A章所列的创新产业公司规定及外界认可规定;及
 
(3)就合约安排而言,更新对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规管的申请人所需的监管保证要求及其他规定的监管批准要求。
 
我们亦对《指南》作出其他轻微修订,其中包括删除《指南》第 3.10章第 6及 7 段有关超额任职独董的指引,以配合将于2025年7月1日生效的《主板规则》第3.12A条/《GEM规则》第5.07A条。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25年5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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