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A.1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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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第8.08条予以修订,在第(1)(b)分段加入以下条文:
对于除了正申请上市的H股外也拥有其他股份的中国发行人,其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在所有受监管市场(包括本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总数,必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至少25%。然而,正申请上市的H股,则必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份数目总额至少15%,而其上市时的预期市值也不得少于1.25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