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次修订
关于《上市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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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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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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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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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主板上市规则》作出修订,以实施2021年12月10日刊发的《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以及《上市规则》的轻微修订的谘询总结》所载的各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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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修订了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为提升企业管治框架及推动上市发行人实践良好管治。主要修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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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亦会对《主板上市规则》作若干轻微修订,主要是更新若干提述以反映已生效的《主板上市规则》条文、修正文书错误及将中英文本的用语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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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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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订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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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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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按《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所载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规定。
2. 新《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将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董事会因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连任多年的独董而须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实施。
1. 按《主板上市规则》附录二十七所载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所规定。
2. 新《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将适用于2022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董事会因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连任多年的独董而须委任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