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公告

    • 18B.44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必须在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的条款落实后尽快公布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

    • 18B.45

      《上市规则》第18B.44条所述的公告内容必须符合《上市规则》第14.5814.61条(如适用)。
       
      注:本交易所可在本交易所的网站就《上市规则》第18B.44条所述的公告内容规定发出指引(经不时修订)。
       

    • 18B.46

      在刊发《上市规则》第18B.44条所述的公告前,特殊目的收购公司须先将公告呈交予本交易所,在本交易所对公告再没有进一步意见前不得刊发公告。

    • 18B.47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须于《上市规则》第18B.44条所述的公告中订明其预期刊发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上市文件的日期。

    • 18B.48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必须遵守有关须予公布的交易及反收购行动的所有适用规则,包括《上市规则》第14.3514.37条、第14.5414.57条以及第14.57A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