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转变
19.88
19.89
19.90
就《GEM上市规则》第19.89(2) 条规定必须取得股东批准而言:
(1) 本交易所保留以下权利:即其可以规定以下人士在股东大会上,放弃表决须就赞成有关议决事项上的权利:
(a) 在董事会决定或批准有关交易或安排时,身份属于控股股东的任何人士及其联系人;或
(b) 若上市发行人没有控股股东,则指那些在董事会决定或批准有关交易或安排时,身份属于上市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的人士以及其各自的联系人。
(2) 上市发行人须遵守《GEM上市规则》第17.47(6)及(7)条、第17.47A、17.47B及17.47C条的规定。 19.91[已删除]
[已于2019年10月1日删除]19.92[已删除]
[已于2019年10月1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