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值法估值 (8.23-8.25) 8.24 › 8.23 如估值数字透过采用余值法得出,则新申请人及╱或上市发行人除取得估值报告外,应指示一位本交易所接纳而具专业资格的估算师验证进行该发展项目的估计费用。估算师的报告应与估值报告一同载列。 ‹ 余值法估值 (8.23-8.25) 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