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5 5.27 › 5.26 获委任为授权代表的人士必须事先通知本交易所有关拟终止其任命的事项及有关原因,方可终止其任命;除于特殊情况下,发行人于另行委聘替任人之前,不应终止其原授权代表的任命。如授权代表的任命终止,发行人及当事人均应立即通知本交易所有关终止任命的事宜,并分别说明终止任命的原因。 ‹ 5.25 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