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14 36.16 › 36.15 本交易所如允许有关报告采用非属《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的会计准则编制,本交易所可于考虑海外发行人注册或成立司法管辖区的情况后,规定在报告内说明其所据准则与上述任何一套准则间的重大差异(如有)所产生的财务影响。 ‹ 36.14 3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