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07 27.09 › 27.08 每类寻求上市的债务证券的面值至少须为30,000,000港元。发行在各方面与某类已上市债务证券相同或将会相同的债务证券,则不受上述限制。 附注: 1 在特殊情况下,如本交易所对市场流通量感到满意,可以接纳一较低的最低面值。 2 如属可认购或购买债务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须受适用于将可供认购或购买的指定债务证券的相同限制所规限。 ‹ 27.07 2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