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义 基本条件 › 19C.01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章内容: “外国私人发行人” (Foreign Private Issuer) 指美国《1933年证券法》(经不时修订)Regulation C第405条及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不时修订)第3b-4条界定的词语 “获豁免的大中华发行人” (Grandfathered Greater China Issuer) 涵义与《上市规则》第1.01条所界定者相同 “不同投票权架构“ (WVR structure) 涵义与《上市规则》第8A.02条所界定者相同 ‹ 定义 基本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