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66 发出证券证书、登记及其他费用 (17.68-17.74) › 17.67 除《GEM上市规则》第17.64条至17.66条或第17.68条至17.74条所规定者外,发行人不得(及必须确保,无论其本身、其股票过户登记处或其他代理人,均不会)就其上市证券转让或转传的其他有关事宜,向持有人或承让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 17.66 发出证券证书、登记及其他费用 (17.68-17.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