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0
发行人须:
(1) | 应结算公司的要求,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自费向任何非登记持有人(以《GEM上市规则》所容许的方法)寄出任何公司通讯;及 | ||||||||||
(2) | 在向合资格证券持有人送交与该等证券有关的公司通讯之时,同时将之送交每名参与者(不论该参与者是否发行人的股东)。在可行情况下,当参与者预先提出要求,并承诺将文本转递予于该等合资格证券占有实益权益的真正客户时,发行人应向参与者提供额外合理数目的该等文件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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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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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须:
(1) | 应结算公司的要求,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自费向任何非登记持有人(以《GEM上市规则》所容许的方法)寄出任何公司通讯;及 | ||||||||||
(2) | 在向合资格证券持有人送交与该等证券有关的公司通讯之时,同时将之送交每名参与者(不论该参与者是否发行人的股东)。在可行情况下,当参与者预先提出要求,并承诺将文本转递予于该等合资格证券占有实益权益的真正客户时,发行人应向参与者提供额外合理数目的该等文件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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