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A.49
就《上市规则》第15A.48条而言,本交易所一般会要求受托人、保管人或存管人须为:
然而,本交易所可在特别情况下接受其他人作为受托人、保管人或存管人。
(1) |
根据《银行业条例》第16条取得牌照的银行; |
(2) |
该等银行的附属信托公司; |
(3) |
根据《受托人条例》第VIII部注册的信托公司;或 |
(4) | 于香港以外地区注册成立并为本交易所接受的银行机构或信托公司。 |
然而,本交易所可在特别情况下接受其他人作为受托人、保管人或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