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函 (14.38A-14.39) 14.39[已删除] › 14.38A 除《上市规则》第14.34至14.37条所载适用于所有交易的规定外,上市发行人如进行主要交易,亦须根据《上市规则》第二章的条文安排刊发通函,送交予股东及本交易所。 ‹ 通函 (14.38A-14.39) 14.39[已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