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批评声明 ─ 有关北方兴业控股有限公司的钱北庆先生 (于2002年3月26日辞任董事一职)
监管通讯
2003年7月24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公开批评声明
有关
北方兴业控股有限公司
(「该公司」) 的
钱北庆先生 (于2002年3月26日辞任董事一职)
(「钱先生」)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就该公司前非执行董事钱先生违反《董事承诺》及《标准守则》第A3条,对其作出公开批评。 |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 (「上市委员会」)于2003年5月20日的纪律聆讯(「纪律聆讯」)上, 对钱先生的操守进行了聆讯 。
在2001年8月16日至2001年10月30日期间, 钱先生沽售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但并未有根据当时的《证券(披露权益)条例》(《披露权益条例》)规定的限期内通知联交所及该公司。该公司曾向钱先生发出书面预警通知,提醒他不能在2001年11月9日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发表中期业绩之前一个月内买卖该公司的股票;可是, 钱先生却在2001年10月29日至2001年11月2日期间(亦即在一个月禁止买卖期间)沽售该公司的股票。
纪律聆讯涉及以下事宜:
上市委员会因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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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生违反了《董事承诺》;根据该承诺,他原应尽力遵守《证券上市规则》及《披露权益条例》,并尽力促使该公司遵守《证券上市规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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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生违反了《标准守则》第 A3条。
据此,上市委员会对钱先生作出公开批评,理由是他违反了上述(1)及(2)项。
为释疑起见,联交所确认本公开声明除批评钱先生外,并无公开批评该公司或该公司董事会任何其他现任或前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