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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对旷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83)两名前任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3年9月5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以下人士发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
(1)   
前主席兼执行董事沈洁女士;及

向以下人士发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
(2)   前主席兼执行董事任慧勇先生

除上述向沈女士及任先生所作的声明外,联交所亦公开谴责他们各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沈女士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职务。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若任先生仍留任为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本个案涉及该公司根据一项合营安排进行一系列买卖交易,并因此损失超过100万美元。该公司就合营业务所支付的款项全遭挪用。

该合营业务由沈女士新结识的一名人士提出,对该公司来说属全新业务,且此前并不认识合营安排的参与方。沈女士对建议的合营业务没有进行或只进行了非常有限的尽职审查,亦没有进行任何商业或风险评估。然而,在没有通知或谘询董事会任何其他董事的情况下,沈女士同意订立该合营安排。

沈女士及任先生没有配合联交所的调查,违反了《董事承诺》。

重要信息:

董事必须尽责行事及保障发行人的资产。若进行全新业务,必须格外小心。

董事会至少应对新业务进行足够的尽职审查,以及商业及风险评估。董事会亦须适当知悉及参与决策过程。

 
有关纪律行动声明已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