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A.20

在指定期间后任何时间,本交易所可指示上市发行人在该段期间内委任一名合规顾问,并肩负本交易所指定的职责。倘作出该项委任,本交易所将会明确说明上市发行人必须谘询合规顾问意见,以及合规顾问必须履行其职责的情况。该合规顾问必须以适当的谨慎和技能履行该等职责。就本条规则而言,上市发行人委任的合规顾问,可不同于根据《GEM上市规则》第6A.19条所委任的合规顾问。
 
附注: 本交易所一般会在发行人被裁定违反了《GEM上市规则》时,考虑指示上市发行人委任一名合规顾问;特别是在有关违反持续不断或属严重违反,或有关违反引致对合规安排的充分程度或董事对《GEM上市规则》的理解及其遵从《GEM上市规则》的责任产生疑问时。另外,本交易所也可随时在其他适当情况下指示委任合规顾问。上市发行人有责任支付合规顾问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