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7

海外发行人须向本交易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账目)如为英文或中文以外的语文,必须附以经认证的英文或中文译本。若本交易所如此要求,则须在香港委任由本交易所指定的人士预备额外的译本,有关费用由海外发行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