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适用于关连交易的一般规定,包括必须在公告、通函及年报中披露交易,以及经由股东批准交易。占有重大利益的人士不能于批准该项交易的决议上投票。持续关连交易亦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核数师进行年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