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2

合资格人士必须独立于矿业发行人、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顾问。具体来说,所聘任的合资格人士必须符合下述各项:

(1) 在所汇报的资产中概无任何(现有或潜在的) 经济或实益权益;
 
(2) 其酬金不得取决于合资格人士报告的结果;
 
(3) (就个人而言) 不得是发行人或其任何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高级人员、雇员或拟聘任的高级人员;及
 
(4) (就机构而言) 不得是发行人的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或联营公司。机构的合伙人及高级人员不得是发行人任何集团公司、控股公司或联营公司的现任或拟聘任的高级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