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宪文件 其他适用于中国发行人的规定 › 25.36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中国发行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应准许或令其公司章程有任何修改,以致该章程不再符合《GEM上市规则》附录三或附录十一C部第1节所载的有关规定。 ‹ 制宪文件 其他适用于中国发行人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