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4A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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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对中国发行人就《GEM上市规则》第17.46(2)、19.41(b)、19.5120.44(1)及23.06条有关发出通函的时间作出如下修订:中国发行人须根据《公司法》于发出通知召开股东大会限期或之前发出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