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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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中国发行人在中国发表中期或季度报告,本交易所可批准其发表该报告(如有需要,将其译成英文及中文),以取代《GEM上市规则》第十八章规定的中期或季度报告,但该报告所载的资料须等同于该章所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