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0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10月03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下列修订条文及附加规定适用于上市文件的内容:
(1) |
《GEM上市规则》附录一A及B部所述的某几项资料或不适用。在此情况下,中国发行人应适当地修改有关项目,以提供同等的资料; |
||
(2) |
上市文件须载有中国发行人组织文件中所有会影响股东权利和保障及董事权力的条文摘要(使用或至少包括《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一C部第2节就中国发行人所规定的标题); |
||
(3) |
上市文件须载有有关的中国法律概述;及
|
||
(4) | 备查文件指《GEM上市规则》附录一A部第52段及B部第42段所述的文件。如任何该等文件并无英文或中文文本,则须备有经核证的英文或中文译本以供查阅。此外,在《GEM上市规则》第25.20(3)条适用的情况下,中国发行人必须提供与适用的中国法律概述有关的任何法例或规例,以供查阅。在特殊情况下,本交易所可要求额外的文件,以供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