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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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情况下,如本交易所准许海外发行人毋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04条所指的会计准则或《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05条所述的情况下所采用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去编制年度帐目,本交易所通常会规定,该年度帐目须说明所采用的会计准则与《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04条所指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间的重大差异(如有)所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该年度帐目须摘要所采用会计准则与《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8.04条所指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披露资料方面所存在的任何重大差异(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