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惠待遇的限制 13.02 › 13.01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8年02月14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就公开认购或发售予公众人士的所有证券(不论为新申请人或上市发行人者)(为释疑起见,有配售安排的证券除外)而言,不可向任何认购或申请证券之人士提供任何优惠条款或待遇,不论在价格、分配证券的基准或其他方面。 ‹ 优惠待遇的限制 1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