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披露事项 会计准则 › 4.10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5年12月30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根据《上市规则》第4.04至4.09条规定须予披露的资料,必须根据最佳做法而予以披露。而所谓最佳做法至少是指,根据《公司条例》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如属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的中国发行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如发行人是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按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指引所规定而须披露一家公司有关其帐目的特定内容。 ‹ 披露事项 会计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