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A.12 3A.14[已删除] › 3A.13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当上市委员会对新申请人的上市申请进行聆讯后但于刊发上市文件当天或之前,每名保荐人必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本交易所呈交《上市规则》附录十九所述的一份声明。 ‹ 3A.12 3A.14[已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