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各方的陈述权利 证监会提出的纪律覆核 › 2A.16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7月05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在上市委员会进行的任何纪律程序及在上市委员会或上市上诉委员会为进一步覆核决定而产生的程序,所涉及该等程序的有关各方有权出席会议、提交意见及在其专业顾问陪同下出席。在所有纪律程序中,上市科将于会议举行前向有关各方提供其将于会议上提呈的文件的副本。 ‹ 有关各方的陈述权利 证监会提出的纪律覆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