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企业管治常规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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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以陈述方式阐明发行人如何应用《守则》列载的原则,让其股东可衡量有关原则如何应用;
 
(b) 说明发行人是否遵守守则条文。若发行人自行采纳本身比守则条文更为严格的守则,其可在年报中促使他人注意此一事实;及
 
(c) 如偏离守则条文,须说明在有关财政年度中任何偏离守则条文的详情(包括经过审慎考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