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2.2 B.2.4 › A.4.3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在厘定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时,「担任董事超过9年」足以作为一个考虑界线。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已过9年,其是否获续任应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通过。随附该决议案一同发给股东的文件中,应载有董事会为何认为该名人士仍属独立人士及应获重选的原因。 ‹ B.2.2 B.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