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5 董事会议事程序以及资料提供及使用 守则条文 › 原则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董事应获提供适当的适时资料,其形式及素质须使董事能够在掌握有关资料的情况下作出决定,并能履行其职责及责任。 ‹ C.5 董事会议事程序以及资料提供及使用 守则条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