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表格:发售现有证券或发售以供认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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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现有证券或发售以供认购适用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广告仅供参考,因此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邀请或建议。


〔XYZ有限公司〕
(依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

发售新股
每股面值10仙之普通股200,000,000股

发售价
每股1.00港元



主要经办人〔及保荐人〕

ABC & Co.

包销

联合经办人
DEF & Co. GHI & Co. JKL & Co. MNO & Co.
〔保荐人〕

〔RST & Co.〕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上市规则规定刊发之上市文件连同申请表格可由即日起至〔二零*年*月*日〕(该日包括在内)一般办公时间内向下列机构索阅:-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任何交易所参与者
 
认购股份之申请只会按〔二零*年*月*日〕刊发之上市文件所载之基准予以考虑。

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将XYZ有限公司现已发行及上市文件所述将予发行之股份上市买卖。预期股份买卖将于〔二零*年*月*日〕开始。

日期:二零*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