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体协调人的声明 终止整体协调人的职务 › 3A.40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2年08月04日 至 2022年08月03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每名整体协调人必须于上市文件刊发后至有关证券买卖开始前在可行范围内尽快向本交易所提交按《上市规则》附录五E表格的相若形式作出的声明。 ‹ 整体协调人的声明 终止整体协调人的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