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B.58

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必须为其股东就作出《上市规则》第18B.57条所述的选择提供期限,该期限由就批准第18B.57条所述相关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的通告日期开始,至该股东大会的日期及开始时间结束。股东大会的通告须告知股东,其可选择行使第18B.57条所述的赎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