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17
(1) |
有关下列决定的所有非纪律覆核聆讯,将按《上市规则》新订条文实施前有效的《上市规则》第二A及二B章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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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上市规则》新订条文实施前已存在的委员会将继续存在,直至所有有关覆核程序结束,而当时生效的规则及程序将继续适用于该等事宜。 |
附注: | 就本条规则而言,《上市规则》新订条文指本章及第二A章的修订(于2019年7月6日生效)。 |
(1) |
有关下列决定的所有非纪律覆核聆讯,将按《上市规则》新订条文实施前有效的《上市规则》第二A及二B章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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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市规则》新订条文实施前已存在的委员会将继续存在,直至所有有关覆核程序结束,而当时生效的规则及程序将继续适用于该等事宜。 |
附注: | 就本条规则而言,《上市规则》新订条文指本章及第二A章的修订(于2019年7月6日生效)。 |